天等县根据纪律审查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正确把握和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注重建章立制,突出“两个责任”。 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9项责任倒查追究事项,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7项责任倒查追究事项。出台《天等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约谈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主体责任的“四个必须”和“十个必谈”。实行县乡村三级“大约谈”格局,层层传递压力,建立完善签字背书、台账管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等配套制度。细化“为官不为”和“为政不廉”问责情形有5大类、43小项,涵盖领导干部决策失误、执行不力、违反作风问题、损坏经济发展、履职不到位等情形。截至10月,县委书记亲自约谈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30人,约谈8个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 “一把手”,县纪委书记对3个县直单位和3个乡镇进行诫勉谈话,共计32人。
注重抓早抓小,突出“理念转变”。 全面推行工作约谈、廉政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信访约谈等“五位一体”的谈话制度,注重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手段从“抓大放小”到“抓早抓小”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注重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来,对17名轻微违纪的被举报人采取谈话询函了结信访件,实现检控类初信初访件办理“零暂存”的目标;对向都镇扶贫助理欧重华在精准扶贫工作会议上“斗地主”、看视频等违反会议纪律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组织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村干部到法院旁听原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农星贪污腐败案、原驮堪乡人大副主席冯文辉受贿案法院庭审活动2次,452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注重快查快结,突出“执纪重点”。 重点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来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紧盯重点问题,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收受节礼等问题坚决查处,特别是对各类披着“隐形衣”反弹回潮的“四风”新动向加以重点解决;紧盯重点人群,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紧盯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各类重要时间节点的“四风”问题。对2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快查快办。截至目前,全县共立案审查违纪案件51件5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2人,占比为23.5﹪,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党政纪处分中有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占处分人数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