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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春生:严肃执纪 保障党的政策惠及人民群众

来源: 崇左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7 17:06:03 分享按钮

  【本网按】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同志在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15年第21期)“特别关注——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栏目发表署名文章:《严肃执纪 保障党的政策惠及人民群众》。文章结合我区开展查处发生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了要求。现予以全文转载,供大家学习领会,贯彻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人民主体地位摆在“六个坚持”首位,对如何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提出了更丰富、更具体的制度安排。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必须抓住难点,紧盯短板,在攻坚克难、填平补齐上多用力。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说明我们要实现的小康社会,不是少数人的小康,而是全体人民的小康。发展不是只为了发展而发展,而是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幸福的生活。然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和进程。


  从广西的情况看,近两年虽然查处了自治区交通厅原厅长黄华宽、自治区林业厅原厅长陈秋华、德保县委原书记谢德强等一批领导干部,在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但由于基层单位点多面大,一些地方拍“苍蝇”速度滞后,解决办法不多,打击震慑力度不够,“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离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一些群众不管大事小事,只要自身利益受损,都把党员干部个人行为视为组织行为,把个体腐败视为整体腐败,表现出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执纪专门机关,必须以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办事不公、与民争利、吃拿卡要、欺压老百姓等腐败案件,不断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基层腐败现象的土壤,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为“十三五”规划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路线图。要把这个蓝图变成现实,离不开全面从严治党作保证。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面从严治党不仅仅是管少数党员干部,而是要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就是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把准方向、迈出步伐、由浅入深、由易到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巩固我们党赖以生存的执政基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和支持广西发展,给予广西很多惠农资金和扶持政策改善民生,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但从调研、巡视和纪律审查的情况看,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还比较严重,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往往只差“最后一公里”,“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这些问题引起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同志多次作出批示。


  在深入调研分析基础上,自治区纪委决定从今年9月至明年6月,在全区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和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等五类典型问题,务求取得显著成效。专项工作结束后,进入常态化治理,经常抓,长期抓。专项工作开展两个多月来,全区新立案40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9人,问责119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124名基层干部主动退款退物。下一步,广西将按照中央纪委的新部署,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瞄准靶心发力,坚决遏制基层腐败蔓延势头,努力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增进人民福祉


  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广西这样的少数民族边疆地区跟上全国发展步伐提供了历史性机遇。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用好纪律这把戒尺,切实加强对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最大限度发挥党的民生政策效应,以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容易激化干群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苍蝇式”腐败、小官大贪等问题,要坚持露头就打、严格执纪,动辄则咎,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注重快查快移,及时梳理问题线索,直查快办违纪行为,保持惩治基层腐败高压态势,防止“苍蝇”变“老虎”。


  最近,广西对201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及监督检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以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先后排查12399件,每一件都进行分类处置,建立督办工作台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合浦县白沙镇东海村一名村党支部书记侵吞400多万元征地拆迁款后潜逃一年多,经自治区纪委督办,目前已捉拿归案。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涉及面广,既可能是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也可能是市、县政府职能部门。查处过程中,要注意扩大监督覆盖面,把眼光放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不能只盯住几个村干部。不管涉及谁,涉及哪一级部门,都要一查到底,实现查处对象全覆盖。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必须以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地区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袒护包庇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及时公开曝光,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落实“十三五”规划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加快实现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编辑: 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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