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春生在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持之以恒抓好专项工作 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3月11日,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在北海市合浦县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在思想认识上提高再提高,在方式方法上创新再创新,在“两个责任”上压实再压实,持之以恒抓好专项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延伸,进一步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于春生指出,去年9月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着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截至2月底,全区共初核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7649件,立案417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95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874人,移送司法机关282人。一批“苍蝇”“蛀虫”受到严肃惩处,赢得了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于春生指出,专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但仍存在工作推进不平衡,一些部门履职不够积极,有的领导干部有畏难情绪、不敢担当、消极应付等突出问题。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扛起应尽的政治责任,在“经常”、“主动”、“全面”上狠下功夫,把精力聚焦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上来,在实现“明显成效”目标任务上再加压,以重点工作的突破推动整体工作的提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确保在接下来的三个多月里专项工作有更大的突破,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
于春生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发力,强化措施,对症下药,着力解决问题,增强工作效果。要创新宣传教育,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震慑效果。要转变思路,变上访为下访,深入群众当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要加大督查督办,一级督一级,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督办,问题不解决不销号。要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改进执纪方式,使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和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实现综合效果。要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要探索建立专项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于春生强调,明确责任才能落实责任。专项工作开展得好不好,与“两个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有很大的关系。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是主战场。县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纪委要牵头抓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要紧紧盯住五项内容,“六个一批”目标,踩着不变的步伐,一步一个脚印,步步为营,久久为功。要把抓好专项工作与换届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出席会议,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秘书长何敏主持会议,各市纪委书记、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北海市负责同志介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合浦、宾阳等14个县(市、区)纪委作了交流发言,并观看北海市专项工作电教片。会前,与会人员到合浦县廉州镇烟楼村、廉州广场实地考察专项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