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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人社局:“四强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崇左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2 17:31:11 分享按钮

  天等县人社局通过“四强化”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推进人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廉政教育。该局按照“治本在先,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将警示教育和周一理论学习会、业务学习会等有效契合起来,促进学习常态化,使警钟长鸣不息,不绝于耳;及时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的形式,提醒干部引以为戒、防微杜渐,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以学习新的《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加强对全局干部的廉政教育,引导干部树立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不断增强法纪意识,敬畏党纪条规,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遵纪守法上做到严要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持续传导压力,强化履职尽责。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天等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专项行动,围绕民生资金管理与使用、窗口服务等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自查自纠,认真细致找问题,堵塞防范漏洞,强化工作改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动双赢。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基金监管。民生资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一分一厘都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该局坚守主责主业,加大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内控、稽核和财会等管理制度,将社保、就业等基金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落实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缴、发放等情况,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将基金监管贯穿“收、支、管”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基金稽核制度,抽取专业人员组成稽核小组,对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和参保单位的征缴稽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事件发生;通过银行代扣代缴和采用电子财务管理系统等形式,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推进民生资金管理与使用公开透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做到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促使经办人员牢固树立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自觉依法管财。


  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制度建设。在工作中,该局注重工作创新和制度建设。为使党风廉政建设有制度保障,形成刚性约束,该局推行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通过对财务管理、人事任免、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权力的适当分解,减少党政主要领导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及时理清职权,规范程序,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使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更精准、更到位。
 

 
编辑: 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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